給排水設計-標準的消防水系統測試方法以及步驟
一水壓試驗
1系統試壓原則
系統試壓按先總管,后干管,再支管的原則進行;管道試壓按系統分段進行,消防總管每一區域為一單體,消防噴淋支管地下室以每一區域為一單體。暗裝及埋地的管道在隱蔽前做好單項水壓試驗,管道系統安裝完后進行整體水壓試驗。
2分段試壓
分段試壓前應根據現場條件確定供水點,試壓后的排水應有組織的排放,不得污染其他已施工完的管線、設備等。系統試壓時先繪制試壓系統圖,并按規定設置盲板和排放口。
3測試點設置
水壓強度試驗的測試點設在管網的最低點。試驗壓力為工作壓力的1.5倍且不低于1.5MPa.對管網注水時,應先將管網內的空氣排凈,并緩緩升壓,達到試驗壓力后,消防給水管道系統在試驗壓力下10min內壓力降不應大于0.02MPa,然后降至工作壓力進行檢查,壓力應保持不變,不滲不漏。
1管道試壓完畢,即可做沖洗,在正式交工前,用市政自來水連續沖洗,觀察水箱內與水池口出水,清濁度、透明度、色澤與進水比較基本一致為止。沖洗順序是先室外、后室內,先地下、后地上.室內管網分為幾個環路沖洗。
2調節閥,過濾器的濾網及有關儀表在管道試壓沖洗后安裝.沖洗時水流不得經過所有設備.沖洗后的管道要及時封堵,防止污物進入。
檢查消防水箱的容積、標高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核實消防水泵結合器數量和供水能力,通過移動式消防水泵結合器作供水試驗,驗證供水能力能否滿足設計要求。
以手動或自動方式啟動時,應在5min 內正常運行,備用電源切換后,水泵應在90s內投入正常運行。
模擬設計啟動條件,穩壓泵應該立即啟動;當達到系統設計壓力時,穩壓泵應自動停止運行。
1濕式報警閥
在試水裝置處放水,報警閥應及時開啟,并延時5~90s內,水力警鈴應報警,同時水流指示器輸出報警電信號,壓力開關接通電路報警,并應啟動消防水泵。
2預作用式報警閥
開啟系統試驗閥后,測試報警系統啟動時間、水流到試驗裝置出口所需時間,應符合設計要求。
該試驗鑒定按系統最大設計噴水量時系統壓力能否達到設計壓力,從而得出在火災全開噴頭后,噴水效果能否得到保證。
試驗時全開排水裝置的主排水閥,按系統最大設計滅火水量做排水試驗,并使壓力達到穩定,試驗過程中水應及時從排水系統排走。
用專用的測試儀表或其他方法,輸入火災信號,了解自動報警控制器的反應能力,能否及時發出報警信號并啟動系統。
另外用一只噴頭的流量(0.94~1.33L/s)從末端試水裝置放水,看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水力警鈴、消防水泵等是否能及時發出相應信號和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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