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防控制室可1人值班……又新增一地
重磅!消防控制室可1人值班……又新增一地
近日,新修訂的《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審議通過,將于今年7月1日起實施!
消防控制室可一人值班
第十九條
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需要聯動控制消防設備的建筑(群)應當設置消防控制室。
消防控制室應當由其管理單位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兩人;
能夠通過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實現遠程操作消防控制室所有控制功能的,每班不少于一人。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證書,熟練掌握火警處置程序和要求,依法履行相關崗位職責。
此前:
【浙江】可實行單人值班,需要與消防遠程監控系統聯網!2021《浙江省消防條例》實施
積極應用消防物聯網技術
第九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和依法確定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以及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落實消防安全職責。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積極應用消防遠程監控、電氣火災監測、物聯網技術等技防、物防措施。其中,容易造成群死群傷火災的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和高層、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災高危單位,應當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消防安全評估,按照國家規定參加火災公眾責任保險。
小微企業可以通過集群托管、資源共享等方式履行前兩款規定的消防安全職責。
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負全面責任。
第十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將智慧消防納入智慧城市總體布局,統一規劃、建設和管理,運用消防大數據應用平臺,開展實時智能消防安全監測、評估和預警,實現消防數據歸集共享。
支持和鼓勵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和居住建筑利用智慧消防技術開展火災自動報警及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智慧消防技術服務或者利用智慧消防技術開展消防安全管理的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履行消防安全責任,向消防救援機構提供消防安全管理信息,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除外。
支持和鼓勵高層民用建筑、大型商業綜合體推廣應用現代化和智能化技術手段進行消防安全監控、預警和火災撲救。
支持和鼓勵有關單位研發和使用智能滅火救援裝備、消防監督裝備和消防員智能個人防護裝備。
海灣消防安全有限公司主營:GST海灣消防報警設備銷售,消防工程施工改造,氣體滅火、電氣/漏電火災、消防水系統施工安裝,售后維修保養,檢測,調試,海灣消防網站:http://www.68258.cn/;海灣消防服務熱線:4006-598-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