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報警控制器安裝設計方案
一、 區域報警控制器
它是由火災探測器或手動火災報警按鈕以及火災報警控制器組成。適用于較小范圍的保護。
區域控制器的作用,將區域內探測器送來的火警信號轉換成聲光報警信號,同時輸出信號給集中報警控制器。它還兼負將24V直流電提供給探頭,并備有聯動其它外部設備動作的觸點。其功能如下:
1、供電功能。
2、火災自動報警并記憶。發出聲響和燈光,打印報警內容;接受手動或機械式探測器送來信號;時鐘停走(記錄首次報警時間);發火警信號給集中報警控制器。
3、消音后再聲響功能。當一個回路報警后,按消音鈕消音,如果這時控制器又接受其它回路的報警信號,它仍能產生聲、光報警。
4、輸出控制功能。具有一對以上輸出控制接點,供火警時切斷空調、通風設備的電源,關閉防火門或啟動自動消防設施設備,阻止火災蔓延擴大。
5、監控傳輸線斷線功能。當探測器到區域報警控制器間的連續斷路或松動,區域報警控制器立即發出區別于火警的聲、光斷線故障報警信號。
6、主備電源自動監控轉換功能。火災報警控制器的主電源是交流220V市電,其直流備用電源一般為鎳鎘電池。當市電停電或出現故障時,能自動轉換到備用直流電源。市電恢復正常后,又能自動切換到交流220V市電,此時穩壓電源要給電池充電,當充好后,自動斷開,以備下次使用。
當市電斷電,備用直流電源電壓偏低時,區域火災報警控制器能及時發出備用電源欠壓的報警信號。
7、熔絲燒斷告警功能。火災報警控制器中任何一根熔絲(保險線)燒斷時,能及時以各種形式發出故障報警信號。
8、火警優先功能。當火災報警控制器接受到火災報警信號時,能自動切除原先可能存在的其他故障告警信號,只報火警以免引起混淆。只有當火情排除,人工將區域報警控制器復位時,若故障仍然存在,才再次發出故障報警信號。
9、手動檢查功能。由于自動火災報警系統對火警和各類故障均進行自動監控,而且平時該系統處于監視狀態,在無火警、無故障時,使用人員無法知道這些自動監控功能是否完好。所以,在火災報警控制器上都設置了手動檢查試驗裝置,可供隨時或定期檢查系統各部分的電路和元、器件是否完好無損,系統各種自動監控功能是否正常,以保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處于正常工作狀態。手動檢查試驗后,設備能自動或手動復原。
二、 集中報警控制器
集中火災報警控制器的作用是將若干個區域報警控制器連接起來,組成一個系統,接收各區域報警控制器發來的火警信號、故障信號,及時指示火警區域或故障區域的部位,發出聲光報警信號。并具體顯示出火警區域和故障部位。它不能直接連接探頭,也不給探頭供電源,而只和區域報警控制器連接。
集中報警控制器的輔助功能是根據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要求增設的(有的區域火災報警控制器也具有一定的輔助功能),主要有以下幾種:
1、記時。用來記錄火災探測器發來的第一個火災報警信號的時間,一般均采用數字電子鐘,此電子鐘在沒火警時可作為普通時鐘使用。
2、打印。一般采用微型打印機將火災或故障發生的時間、部位、性質及時做好文字記錄。
3、電話。當報警控制器接受火警信號后,能自動接通消防專用電話線路。
4、事故廣播。在火災時指揮人員疏散和撲救工作。
三、 報警控制器的選擇和安裝
(一)報警控制器的選擇
1、報警控制器容量的選擇
(1)容量選擇的原則
區域報警控制器的容量應不小于報警區域的探測區域總數。
集中報警控制器的部位號(M)應不小于系統內最大容量的區域報警控制器的容量。區域號(層號N)應不小于系統內所連接區域報警控制器的數量。
(2)容量選擇的方法
a、劃分報警區域。報警區域應按防火分區或樓層劃分,一個報警區域宜由一個防火分區或同一樓層的幾個防火分區組成。
b、確定探測區域。一個探測區域宜由一個獨立房(套)間組成。從主要出入口處能看清其內部的房間。當其最大面積不超過1000m2時,也可劃為一個探測區域。非重點保護建筑,相鄰的最多五個房間,總面積不超過400m2,并在門口附近設有燈光輔助顯示裝置;相鄰的最多—卜個房間,總面積不超過1000m2,并在門口附近設有燈光輔助顯示裝置,均可劃為一個探測區域。還有敞開樓梯間、防煙樓梯間前室、消防電梯前室、消防電梯與防煙樓梯間合用的前室,以及走廊、坡道、管道井、電纜隧道、建筑物悶頂、夾層等場所,應分別單獨劃分探測區域。
2、報警控制器安裝位置的選擇
區域報警控制器宜安裝在經常有人值班的房間或場所,如值班室、警衛室、樓層服務臺等。其環境條件應清潔、干燥、涼爽、外界干擾少,同時考慮管理、維修方便等條件。
集中報警控制器應設置在專用的房間或消防值班室內,并有直接通向戶外的通道,門應向疏散方向開啟,入口處要設有明顯標志,房間要有較高的耐火等級。其環境條件與區域火災報警控制器安裝場所的要求類同。
(二)報警控制器的安裝
1、區域報警控制器的安裝
區域報警控制器安裝在墻上時,其底邊距地面的高度不應小于1.5m,靠近其門軸的側面距墻不應小于0.5m,正面操作距離不應小于1.2m。
2、集中報警控制器的安裝
集中報警控制器需從后面檢修時,其后面板距墻不應小于1m,當其一側靠墻安裝時,另一側距墻不應小于1m。正面操作距離,當設備單列布置時不應小于1.5m,雙列布置時不應小于2m;在值班人員經常工作的一面,控制盤距墻不應小于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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